前 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纲要》及《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编制《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旨在构建科学高效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有效减轻或规避灾害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地质安全保障。
《规划》适用范围为安徽省行政区域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科学研究、基层防灾能力和信息化建设等。
《规划》基准年为 2020 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 地质灾害现状与防治形势
(一)地质灾害现状
安徽省地貌类型多样,地质构造复杂,汛期降雨丰沛,孕育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背景条件长期存在,加之山区、丘陵地区人类工程活动越来越频繁,地质灾害呈多发频发态势,防治形势严峻。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6085处,威胁13866户48154人、财产239646.30万元。按地质灾害类型分:崩塌4235处、滑坡1628处、泥石流144处、地面塌陷76处、地面沉降2处;按险情等级分:特大型2处、中型3处、小型6080处;按地貌单元分:皖南山区3637处、大别山区2070处、沿江丘陵平原123处、江淮波状平原212处、淮北平原43处;按行政区域分:黄山市2026处、安庆市1140处、宣城市727处、池州市724处、六安市671处、合肥市150处、滁州市62处、铜陵市51处、马鞍山市38处、芜湖市34处、淮南市31处、蚌埠市6处、宿州市3处、亳州市2处、阜阳市1处、宿松县259处、广德市160处。
(二)“十三五”防治成效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然资源部的指导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通过开展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工作,截至2020年底,全省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数由“十二五”末的78119人降至48154人,减少了29965人,减少38.36%。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1768起,较“十二五”期间增加16.01%(“十二五”期间1524起);直接经济损失9476.6万元,较“十二五”期间减少58.16%(“十二五”期间22650.31万元)。全省共成功避险53起,避免323人伤亡,避免经济损失6030万元。由于各项防治措施得力,实现了地质灾害“零死亡”。
1.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稳步推进。每年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五年累计排查42935点次,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3864处。完成了九龙岗幅、寿县幅2个图幅1:5万岩溶塌陷调查880平方千米;完成了宿州市、亳州市、阜阳市、淮北市、淮南市、蚌埠市的地面沉降控制区划定42325平方千米;完成了岳西县主簿镇园口河流域、黄山市徽州区丰乐河流域1:1万小流域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试点)317.2平方千米。开展了全省切坡建房隐患排查,共查出切坡建房隐患点21627处,其中2155处已纳入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进行管理,剩余19472处已交由地方乡镇政府管理。
2.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不断完善。全省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雨量站120处,提升了监测预警的时效性。“十三五”期间,通过省级平台共发布地质灾害黄色以上预警195次,其中红色预警7次、橙色预警36次、黄色预警152次;根据预警信息,及时转移受威胁群众332120人次,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实现全覆盖,并逐步由群测群防向群专结合转变。
3.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全省共投入地质灾害防治资金9.62亿元,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181个,消除滑坡隐患109处、崩塌隐患59处、泥石流隐患13处,保护了9262人生命安全和44370万元财产安全;实施搬迁避让1849处,14145人彻底摆脱了地质灾害威胁。
4.地质灾害防御能力显著提高。成立了省级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和六安、马鞍山、宣城、铜陵、池州、安庆、黄山七个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中心,全省选派1000多名地质队员驻县包乡,技术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强化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并为值班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组织宣传培训762场,培训人数55781人,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119462份,发放宣传光盘及宣传材料160737份,开展避险转移演练416场,参演人员37583人次,群众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显著提升。
5.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完成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省级平台的升级、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更新和切坡建房数据库建设,开通微信公众号“安徽地质灾害”,实现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监测预警和指挥调度三大系统的集成,智慧防灾工作稳步推进,信息化服务功能日趋完善。
(三)“十四五”防治形势
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指出,要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提供有力保障。2020年8月18-21日,习近平总书记又亲临安徽考察并作出重要讲话,要求做好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孕育地质灾害的背景条件没有发生改变;二是气象条件依然复杂多变,极端气象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三是地震威胁依然存在,预测预报仍是世界性难题;四是人类工程活动加剧,偏远山区切坡建房引发的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已成为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每年5-9月,均是我省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高发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很大,防灾减灾形势较为严峻。
目前,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十四五”防灾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一是地质灾害隐患识别能力有待提高。地质灾害生成机理复杂,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动态性、复杂性、差异性和不确定性,受工作精度、技术方法和手段等多种因素影响,风险隐患尚不能及时有效识别。二是地质灾害风险区亟需划定。我省尚有大量地质灾害隐患未被查明,每年新发生的灾险情 80%以上不在已查明的隐患点上,有必要尽快查清地质灾害风险底数,划定地质灾害风险区,以提高我省风险区管控能力。三是监测预警智能化水平亟待提升。目前我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主要依靠群测群防,监测手段较为落后;专业监测工作刚刚起步,多数已知隐患点没有安装监测预警设备,地质灾害何时发生的问题仍难以解决,应尽快推进智能化监测预警工作,提升预报预警的精准度。四是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任务依然艰巨。截至“十三五”末,全省有崩塌4235处、滑坡1628处、泥石流144处,需要通过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来消除隐患威胁。五是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仍需加强。根据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趋势以及基层防灾需求,我省需快速提升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水平,加强地质灾害生成机理、隐患早期识别、精准预警等关键技术研究,尽快推广应用地质灾害防治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装备,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六是地质灾害防治与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统筹不够,从源头控制地质灾害风险亟需加强。
二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两个坚持、三个转变”为根本遵循,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减轻地质灾害风险为主线,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聚焦“隐患在哪里”“结构是什么”“什么时候发生”等关键问题,依靠科技进步、管理创新和信息技术,持续推进地质灾害隐患识别、风险调查、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基层防灾能力和信息化建设,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更大作为,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提供地质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凡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群众应逐户建档立卡,排查巡查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主动防范,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化、扁平化防治工作新格局。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严格落实企业和施工单位的防治责任。
3.科学防灾,智能预警。强化地质灾害分布发育规律研究,加强新技术推广应用,切实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水平,及时捕捉灾害前兆信息,实时监测灾变过程,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臵,实现科学防灾、智能预警。
4.搬迁优先,综合治理。按照“轻重缓急”,分重点、分层级科学制定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治理、排危除险等综合治理措施。坚持以搬迁避让为主、工程治理为辅,对风险等级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搬迁避让;对风险等级高、不宜搬迁避让的实施工程治理;对险情紧迫、治理措施相对简单的通过排危除险消除隐患威胁。
(三)规划目标
一是逐步提高地质灾害隐患调查水平和早期识别能力,全面掌握我省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底数;二是建成新型高效群专结合智能化监测预警体系,显著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三是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逐步消除威胁3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四是构建更加完善的技术支撑体系和装备保障体系,显著提升基层防灾能力;五是构建地质灾害防治科普体系,切实提升群众防灾识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六是构建功能全面、互联互通的省、市、县一体化地质灾害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指挥调度的智能化,实时更新数据库,实现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化、标准化、精准化和便捷化,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三 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防治区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
依据地形地貌、岩土体性质、地质构造、地下水特征等地质环境条件和降雨、人为活动等影响因素,把全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级别。
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于皖南山区、大别山区和淮北平原煤矿开采集中区,总面积3.62万平方千米,占全省总面积的 25.84%,威胁3.6万余人、财产19.11亿元。其中,崩塌、滑坡、泥石流高易发区主要分布在皖南山区和大别山区;地面塌陷高易发区主要分布于淮北、淮南煤矿开采集中区;岩溶塌陷高易发区主要分布于淮南、铜陵石灰岩浅覆盖区;地面沉降高易发区主要分布于淮北平原阜阳、亳州、宿州地下水超采区。
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主要分布于皖南山区中南部的休宁-屯溪、青阳-繁昌-广德一带,沿江丘陵平原的怀宁-庐江、明光-全椒和江淮波状平原的定远中部地区,总面积1.38万平方千米,占全省总面积的9.85%,威胁人口0.5万余人、财产3.74亿元。
地质灾害低易发区:主要分布于沿江丘陵平原的长江沿线南陵-郎溪、马鞍山、宿松-巢湖,江淮波状平原的霍邱、凤阳部分地区,淮北平原的萧县、埇桥、灵璧局部地区,总面积1.82万平方千米,占全省总面积的12.99%,威胁0.2万人、财产1.18 亿元。
(二)地质灾害防治区
依据地质灾害易发程度、人口密度、社会经济财富集中度、重要基础设施布局、自然保护区及重要风景名胜区分布,全省共划分为3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9个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2个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其中:重点防治区面积4.27万平方千米、次重点防治区面积3.67万平方千米、一般防治区面积6.07万平方千米。
1.皖南山区池州、黄山、宣城、芜湖、铜陵崩塌滑坡泥石
流岩溶塌陷重点防治区。
包括黄山市全部,池州市、铜陵市、宣城市的大部分地区,芜湖市的繁昌区、南陵县部分地区,总面积27483.65平方千米。该区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高、中易发区。本区防治重点是城镇、村庄、学校、医院等人口聚集区及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建设工程周边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灾害。
2.大别山区安庆、六安崩塌滑坡泥石流重点防治区。
包括六安市的金寨县、霍山县大部及舒城县南部、安庆市的岳西县全境及太湖县、潜山市、桐城市和宿松县西北部地区,总面积 12690.68 平方千米。该区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高易发区。本区防治重点是城镇、村庄、学校、医院等人口聚集区及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建设工程周边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
3.皖西北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
包括阜阳市区及界首市、临泉县、太和县部分地区,总面积2497.54平方千米。该区松散层厚度大,地下水长期超采,地面沉降达0.2-1.8米。本区防治重点是城镇、村庄、学校、医院等人口聚集区及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建成区周边的地面沉降灾害。
4.沿江丘陵平原南陵-郎溪崩塌滑坡泥石流次重点防治区。
包括芜湖市的湾沚区、南陵县,宣城市的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市部分地区,总面积4087.18平方千米。该区地貌类型平原-中丘,岩土体类型以碳酸盐岩、浅变质岩、碎屑岩为主,地下水资源较丰富。本区防治重点是城镇、村庄、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及重要基础设施周边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
5.沿江丘陵平原马鞍山崩塌滑坡泥石流次重点防治区。
包括马鞍山市濮塘镇、霍里镇,当涂县银塘镇-龙山桥镇,博望区等地区,总面积764.61平方千米。该区地貌类型为中丘和高丘,局部为波状平原,岩土体类型以碎屑岩、侵入岩为主。本区防治重点是城镇、村庄、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及重要基础设施周边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
6.沿江丘陵平原宿松-巢湖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次重点防治区。
包括宿松县,安庆市的潜山市、太湖县、怀宁县,铜陵市枞阳县,合肥市的庐江县、巢湖市,马鞍山市的含山县、和县部分地区,总面积 12699.34 平方千米。该区地貌类型为低丘-高丘,岩土体类型以碎屑岩、变质岩、碳酸盐岩为主。本区防治重点是城镇、村庄、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及重要基础设施和重点水利水电工程周边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
7.沿江丘陵平原明光-全椒崩塌滑坡泥石流次重点防治区。
包括滁州市的明光市自来桥镇、三界镇、张八岭镇,南谯区大柳镇、珠龙镇、章广镇,全椒县马厂镇等地区,总面积2591.88平方千米。该区地貌类型为中低丘,岩土体类型以碎屑岩和浅变质岩为主,地下水资源贫乏。本区防治重点是城镇、村庄、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及重要基础设施周边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
8.江淮波状平原定远地面塌陷次重点防治区。
包括滁州市定远县永康镇、朱湾镇、西卅店、三和镇一带,总面积726.30平方千米。该区地貌类型为波状平原,岩土体类型以碎屑岩和松散岩类为主。本区防治重点是城镇、村庄、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及重要基础设施周边的地面塌陷灾害。
9.江淮波状平原凤阳崩塌滑坡泥石流次重点防治区。
包括滁州市的凤阳县武店-殷涧镇,定远县西卅店镇等地区,总面积666.04平方千米。该区地貌类型为低丘-高丘,岩土体类型以变质岩和碎屑岩为主,地下水贫乏。本区防治重点是城镇、村庄、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及重要基础设施周边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
10.八公山-凤台岩溶塌陷次重点防治区。
包括淮南市区及凤台县等地区,总面积726.31平方千米。该区地貌类型仅淮南市为低山丘陵外,其它均为平原。岩土体类型主要为碳酸盐岩组,地下水以碳酸盐岩裂隙岩溶水和松散岩类孔隙水为主。本区防治重点是城镇、村庄、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及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建设工程周边的岩溶塌陷灾害。
11.江淮波状平原霍邱地面塌陷次重点防治区。
包括六安市的霍邱县周集镇-马店镇一带,总面积331.11平方千米。该区地貌类型为东北部属平原,西南属中低丘,岩土体类型以变质岩和碎屑岩为主,地下水资源贫乏。本区防治重点是城镇、村庄、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及重要基础设施周边的地面塌陷灾害。
12.淮北平原界首-涡阳地面沉降次重点防治区。
包括阜阳市的阜南县、颍上县和亳州市区及利辛县、涡阳县的大部分地区,总面积14153.89平方千米。该区地貌类型为平原,地势平坦,岩土体主要为巨厚松散岩类粘性土和砂性土。地下水主要为深层松散岩类孔隙水,水量丰富,为城镇主要供水水源。本区防治重点是城镇、村庄、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及重要基础设施和重点水利水电工程周边的地面沉降灾害。
13.江淮波状平原寿县-天长、沿江丘陵平原望江-和县崩塌滑坡一般防治区。
包括六安市区及霍邱县、舒城县,淮南市的寿县,合肥市,滁州市的凤阳县、来安县、天长市、全椒县,安庆市的望江县,铜陵市的枞阳县,马鞍山市的和县,芜湖市区及无为市等大部分地区,总面积 37259.22 平方千米。该区地貌类型为平原和丘陵,岩土体类型以浅变质岩、碎屑岩、碳酸盐岩为主。本区防治重点是城镇、村庄、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及重要基础设施和重点水利水电工程周边的崩塌、滑坡灾害。
14.淮北平原蚌埠-宿州-淮北地面沉降一般防治区。
包括蚌埠市、宿州市、淮北市及淮南市和亳州市部分地区,总面积23502.45平方千米。该区地貌以平原为主,土体主要为碳酸盐岩和松散岩类,地下水为碳酸盐岩裂隙岩溶水和松散岩类孔隙水。本区防治重点是城镇、村庄、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及重要基础设施和重点水利水电工程周边的地面沉降灾害。
四 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全面掌握地质灾害风险底数
1.深化地质灾害隐患早期识别
建设基于多源光学遥感和雷达大数据支持下的地质灾害综合遥感识别平台,开展无人机、中高分辨率InSAR测量、机载激光雷达测量等高精度遥感调查,获取地质灾害重点区域高精度的地表形变数据和隐患信息,强化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持,综合分析研判,及时捕捉灾险情前兆和灾变信息,提前预报预警,不断提高地质灾害早期识别能力。
2.完成地质灾害风险调查
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全面开展全省104个县(市、区)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完成全省地质灾害极高、高、中、低风险区划。针对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集镇、迁建区、集中安臵点等人口聚集区,开展1:1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
3.持续开展地质灾害“三查”工作
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查责任落实、查地质灾害隐患、查灾险情变化,确保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有监测人、有责任人,做到一点一案、一点一策。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力度,最大限度地发现“隐患在哪里”,将新增隐患点及时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
(二)不断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4.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打造省、市、县统一共用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全面实现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数据库更新等智能化预警、一站化管理、精准化监测,实现24小时常规预警与1小时动态预警相结合,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精准度和时效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电话和人工传报等方式,实时、靶向将预警信息发送到各级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和受威胁群众手中。升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移动客户端,提高监测预警系统的实用性和便利性。
5.整合雨量站点资源
综合利用气象、水利等各部门的雨量监测资源,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增建雨量站1000个,基本实现风险性较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雨量站应建尽建,逐步实现区域全覆盖。
6.完善群专结合监测网络
继续发挥群测群防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继续保持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全覆盖。针对威胁人口较多、危险性较大、风险较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科学布设裂缝计、土壤含水率仪、GNSS卫星定位仪、倾角计和加速度计等普适型地质灾害监测设备,实时、精准监测隐患点动态变化。2021年计划在皖南山区和大别山区完成普适型监测试点示范工作,2022-2025年在全省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陆续完成300处普适型监测设备的安装。
7.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要不断优化地质灾害网格化管理体系,继续推进“乡(镇)、村(社区)、自然资源所、专业地质人员、群测群防员”“五位一体”协同管理,实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确保强降雨期间 24 小时有人值守、有人监测、有人巡查、有人预警。充分发挥专业队伍技术优势,强降雨期间或遭遇极端天气,在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的县(市、区)和重点乡镇至少安排1名专业技术人员驻地提供技术服务,及时研判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趋势,及时发送预警信息,提前采取
各项防范措施。
8.构建地面沉降立体监测网络
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地下水和地面水准监测网,优化淮北平原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布局,推进典型地段基岩标、分层标、光纤监测孔建设,构建空中InSAR遥感、地面水准测量、地下光纤和水位监测的立体地面沉降监测网,实现地面沉降监测的常态化、自动化、标准化,为我省地面沉降监测和长三角地区地面沉降联防联控提供技术支撑。建设地面沉降基岩标5个,建设光纤监测孔8组,开展4000公里水准测量,常态化开展淮北平原InSAR遥感监测。
(三)深入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9.大力实施避险搬迁工程
对风险等级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可结合新农村、美好乡村、特色小镇、生态移民、乡村振兴等政策,统筹安排,尊重群众意愿,充分考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要求,实施搬迁避让,及时防范化解灾害风险。“十四五”期间,计划实施搬迁避让2000处。
10.稳步推进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对威胁县城、集镇、学校、景区、重要基础设施和人口聚集区,且难以实施避险搬迁的极高、高风险地质灾害隐患点和经识别、调查新发现的稳定性差、风险等级高、不宜避让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对受损或防治能力降低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应及时采取清淤、加固、维护、修缮等措施,确保防治工程长期安全稳定运行。对险情紧迫、治理措施相对简单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投入少、工期短、见效快的工程治理措施,及时排危除险,切实减轻灾害威胁。计划实施工程治理300处,实施排危除险工程800处。
(四)着力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11.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御技术支撑体系
继续加强省级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和市级地质灾害防治中心建设,不断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防御技术支撑体系。继续完善地质灾害网格化管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团队建设,及时补充完善汛期驻守专家队伍,全面推行专业技术队伍驻县包乡,建立延伸至乡镇基层的地质灾害防御体系,将防灾措施落实到点、到坡、到户、到人,打通地质灾害防治“最后一公里”。
12.提升地质灾害防御保障能力
加快新技术、新方法、新装备的推广应用,配臵中低空数据、地基数据采集、数据传输网络、车载或船载式地质灾害技术保障系统等专业化技术装备,加强地质灾害野外用车保障,大幅提升地质灾害防御信息获取能力、通信保障能力和数据综合分析能力。
13.推动全社会参与防灾减灾
依托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乡村干部、群测群防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公众等各类人员防灾减灾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人人参与、人人尽责、共建共享的地质灾害防治新局面;探索构建市场主导、政策支持的地质灾害保险体系,引入社会力量有效应对灾害风险。针对我省量大、面广的切坡建房隐患,乡镇政府应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积极引导切坡建房户自查、自测、自防、自治,有效降低灾害风险。
(五)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科学研究
14.加强地质灾害形成机理研究
努力解决“隐患在哪里”“结构是什么”“什么时候发生”等关键问题。加强极端天气引发地质灾害、预警阈值、监测预警判据等研究,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水平。
15.构建地质灾害防治科普体系
紧紧围绕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主题,制作地质灾害防治科普教材和产品,加强典型案例宣传,构建适应不同对象和不同需求的地质灾害防治科普体系,全面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切实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识灾、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16.推动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实验室建设
依托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优选高等院校及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企业,共同建设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实验室,填补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领域实验室建设的空白。聚集一批专家学者,致力于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关键技术研究,在政府、科研院所、生产单位之间建立一条紧密联系的纽带,为省内外搭建一座共同研究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的科研平台。
(六)提高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水平
17.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隐患数据库
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对危险性较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实景三维建模,形成多元数据高度集成的地质灾害隐患全息数据库。实行地质灾害防治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实现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搬迁避让和灾险情信息等“一张图”管理,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18.建立地质灾害风险防控智慧服务平台
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集成地质灾害信息管理、在线监测、灾险情处臵和指挥调度系统,建成省级地质灾害风险防控智慧服务平台,实现省、市、县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分级分类管理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为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支撑,为专业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为群测群防员和受威胁群众及时推送监测预警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五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规划实施的统一领导,建立完善逐级负责制。自然资源、应急、水利、住建、交通、地震、气象等相关部门应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层层落实防治责任和措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加强资金保障
加大各级财政和社会力量对规划实施的支持力度,科学合理划分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建立政府、社会和责任者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经费投入机制。各级政府一定要把规划实施与乡村振兴、村庄整治、生态移民紧密结合起来,加大资金投入,形成政策措施合力,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资金保障水平和投入效率。积极争取中央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支持,充分发挥省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主动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积极探索“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模式。
(三)加强监督考核
完善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和绩效考评机制。各市、县政府应将规划实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实际对规划方案进行细化,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并纳入地方年度绩效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应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发挥好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作用,坚持巡查排查,构建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发现机制,及时将新发现的隐患纳入地质灾害数据库统一管理。对已通过搬迁避让、工程治理、排危除险等措施消除隐患威胁的,及时予以动态销号。应急、水利、住建、交通、地震、气象等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联防联动,做好相关领域和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加强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纳入年度培训教育计划,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搭建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与一线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的“产、学、研、用”合作交流平台,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科普和避险转移演练,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力度,提高政府、部门、单位和民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实现“要我防”到“我要防”的观念转变,让地质灾害防治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筑牢战胜地质灾害的全民防线。